1月1日,《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修 訂)宣傳活動在商貿文化廣場舉行,從當日起,新版《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經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為了讓這部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法規深入人心,讓老百姓知曉法律維護合法權益,1月1日,由淮南市房地產管理局主辦,淮南市物業管理協會,市仲裁委協辦的大型廣場集中宣傳活動開展。彩虹門前、物業、仲裁、物價、維修基金中心、白蟻防治等部門人員以宣傳圖板、宣傳資料、現場咨詢活動向過往市民開展政策宣傳,活動現場還開展了物業管理企業行業“依法、規范、誠信、和諧”服務倡議活動,同時,信誼物業、東華置業、東安物業等物業公司也在各管理小區開展了宣傳咨詢活動。
據介紹,《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是一部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對業主及業主大會、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的使用與維護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并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據悉,《條例》制定了小區配套設施產權歸屬、小區停車所得收入歸屬、住房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業主個人信息保密等多項有利于保護廣大業主權益的條款。
如今,擁有私家車的居民越來越多,小區停車位問題漸成熱點話題。面對市民咨詢,淮南市房產局物業辦主任鮑剛宣講了新版《條例》;在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賠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所用于停放車輛。確需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車輛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并收取車位場地使用費。車位場地使用費屬于全體業主共有。
(記者 張雪峰)